商务部等八部门决定设立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
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的“增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”重大开放举措,商务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人民政府中国银行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外汇管理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。
增加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名单
(2022年11月3日,按行政区划排序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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